曾发生过这样的一件搬家事情,某小区的住户搬家结果闹得物业和搬家公司对峙数小时,差点因此报了案。而这一切的原因只是业主觉得租户对她的不尊重。
陈先生虽然租期还没到,但他有急事安排提前一个星期就搬走,早早的请来某厦门搬家公司,可就在整理搬家完毕准备出小区的时候,遇到小区物管保安的阻拦,原因是业主未签放行单,按规矩不能放行。陈先生立刻联系住在附近的业主刘女士,希望她来签单放行。可刘女士立刻拒绝,并表示“合同未到期,搬家前没打招呼,这是对她的不尊重”。
后来好说歹说业主就是不来,几个小时等了下去可是急坏了陈先生,害苦了这家厦门搬家公司,搬家人员说,要么就快请业主来,不然就直接走了。可车辆停在小区门口又遭到物管的责问,说是要交停车费。搬家公司气不过想拉着东西就冲,遭到保安的阻拦,双方的关系一度紧张,后陈先生只得找小区警员协调。
把业主找到后,双方都对业主稍有怨言,弄得大家都很“受伤”。而她表示只是觉得住户这样太难管,以后怎么租房子打理啊,所以很生气。但在搬家过程中总有那么些不顺意的地方,其实都是人心在作祟,大家都相互让一下,也没什么大不了,反而让搬家更加顺利。